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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

编辑:CAFSI时间:2021-01-23 18:00:00

各单位:

为深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引导和鼓励创新,给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充分展示成绩的平台,吸引全社会、多层面的关注和支持,帮助他们脱颖而出、快速发展,在我国氟硅行业打造培植适合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优良土壤,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,加快促进我国由氟硅大国向氟硅强国的发展转变,经秘书处提议,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决定组织开展“2021 年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”申报和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我国氟硅行业领域从事科技创新、科学研究、新产品开发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院、所、校。
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协会会员单位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产权明晰,管理制度完善,整体财务状况良好,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,近 3 年持续盈利,企业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(二)申报单位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、健全的创新组织体系、完善的创新激励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,推广应用创新方法,努力营造并形成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。

(三)企业近 3 年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1 件以上(含1件),或至少申请 1 件发明专利,创新具有持续性。

(四)企业近 3 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:中小企业(年销售收入总额为 3 亿元以下)平均数不低于 5%,大型企业(年销售收入总额 3 亿元及以上)不低于 3%。

(五)注重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方法、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。近 3 年企业至少推出过 2 项及以上新产品(新工艺、新服务等)。

(六)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。近 3 年企业新产品、新技术(新服务)或采用新工艺、新方法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每年不低于 50%。

(七)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一票否决事项。

(八)同一会员单位多家子公司,原则只选取一家子公司进入“创新企业”名单。

(九)近 3 年创新工作成效显著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优先:

1、荣获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;

2、荣获国家专利奖;

3、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;

4、承担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;

5、认定为国家级研发机构或省级重点实验室;

6、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 10 件以上或者国外发明专利 3 件以上;

7、企业在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上市;

8、在“加强基础研究、注重原始创新”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;

9、已建立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,已构建充分体现知识、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,已制订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并有效实施。

10、其它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成果。


三、申报和评审程序

(一)会员单位自愿申报。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对照第二条《申报条件》的规定,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。企业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(二)申报程序

1.填报《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申报书》(见附件)。《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申报书》填写完并确认无误,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扫描成 PDF 格式文档,采用网上提交形式,不受理纸质材料。

2.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。

(三)评审程序

1、初审把关。评审办公室会同综合办、技术部、专业委员会,按照申报条件审查把关,符合条件的直接推荐至

评审委员会(另文下发)。

2、评审委员会评审。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(评审方案另文下发)。

3、现场考察。若需要,评审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。

(四)公示和认定

拟认定的创新型企业,在“氟硅网”公示 5 个工作日,没有异议的,公布认定结果。

(五)对通过认定的企业,命名为“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”,颁发统一印制的“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”证书和奖牌(有效期 5 年,五年后复评通过后,重新发证)。

(六)“优秀创新型企业”。在“加强基础研究、注重 原始创新”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或已建立创新激励机制、 已构建充分体现知识和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 制、已制订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并有效实 施的单位和特别优秀的企业,经评审委员会认定,可授予“优秀创新型企业”。


四、表彰

(一)获奖单位将获得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和奖牌。

(二)获奖单位名单在“氟硅网”、协会“企业微信”及相关媒体上公布。

(三)在 2021 第五届中国氟硅产业大会上予以表彰。


五、其他

本奖项为纯公益性奖励,仅收取 500 元证书和奖牌制作费,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其他费用。

联系人:

郑东昊 13301237632(微同)

马新华 13911175423(微同)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9 号蓝星大厦 6 层

电话:010-64450680/64443598

传真:010-64449902

邮 箱:cafsi@sif.org.cn 网址:www.sif.org.cn

 

中氟硅协【2021】04 号-附件: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申报书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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